评论:《新华字典》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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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2:11 华夏时报 |
上海市民陈丁祥状告上海书城以及商务印书馆,声称《新华字典》(第10版)有2万余处差错,6月19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闻过则喜何难 对簿公堂何易 《新华字典》是本优秀的字典,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华字典》是完美无瑕的工具书。否则,就很难解释该工具书为什么每隔4-5年要修订一次。“修订”,证明每一版的《新华字典》,都是在朝着权威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固然,修订以增删新出现和过时的字词为主,但是显然还包括修订错误。举个例子,9版162页对“牯”的解释是母牛;10版159页“牯”指明了是公牛。“牯”之错误,9版不改,到第10版才验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具体到《新华字典》的编纂者这些权威而言,是不是也可能出错?权威形象的丧失,往往就是从拒不认错开始的。如果闻过则喜的学术文化传统仍然浩荡,挑错还至于两度对簿公堂吗?(刘海明)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