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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设商业贿赂查处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3:4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阳)医药行业问题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昨天召开的首届中国诚信食品药品品牌论坛上,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宁建议,建立统一的商业贿赂查处机关。

  据悉,2000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商业零售等领域的贿赂案件1.5万余件,案值57.5亿元。刘宁表示,要建立统一的商业贿赂查处机关,由工商部门负责,并

增加处罚种类,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隐蔽性,可建立举报人制度和同行业监督机制,从行业内部监督商业贿赂行为。

  据了解,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就扩大商业贿赂犯罪进行立法审议,同时,《反商业贿赂法》的制定也已提上立法调研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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