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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青少年70%家庭残缺检察官:攀比、嫉妒、虚荣心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如花的年龄却没能享受到本该有的幸福生活。犯罪固然有许多社会原因,但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看着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站在被告席上,内心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6月14日上午,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审判庭庭审一桩刑事案件,主诉检察官唐金玲充满感情的公诉意见,打动了在场的40余名旁听者,更使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泣不成声。

  黄波今年32岁,因为盗窃、强奸、抢夺,两次入狱。2004年10月27日,在监狱服刑八年后,他携家带子来到大庆谋生,不到一年他觉得还是盗窃来钱快,决定自己当“老大”,并瞄上了无所事事的小光和小峰。

  2005年12月31日凌晨,黄波约好小光、小峰,窜至事先踩好点的采油四厂一排涝站,破窗将一台价值1万余元的电机盗走。小光得赃款150元,小峰得赃款200元。随后,在今年1月7日和1月11日凌晨,黄波又带领小峰盗窃油井电机两台。

  “我从小就没看见我妈长啥样,我爸又瘫痪在床,从小就没人管我,加上自制能力不强,没经受住金钱的诱惑……我请求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再也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小光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

  主诉检察官唐金玲发表公诉意见认为,黄波、小光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小光、小峰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黄波在抓捕小光时提供了线索,有立功表现,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以盗窃罪判处黄波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小光、小峰有期徒刑各一年零六个月。

  庭审后,记者从萨尔图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仅去年就受理青少年犯罪248件366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3.3%,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件78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0.5%。今年1月至5月该院已经办理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件51人。

  “从已审、在审的未成年人案件分析,涉罪青少年近70%家庭残缺,而且犯罪主要是由于攀比、嫉妒、虚荣心理诱发的。”该院检察官告诉记者,“社会各界都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特别是家庭残缺的未成年人,单纯的法律手段是不够的,来自社会和学校的帮教与正确引导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更加重要。”

韩兵 何其伟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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