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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搬家公司四点须注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8:41 沈阳晚报

  6月17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他请搬家公司为他搬家后,台灯丢失了。由于双方没有订合同,搬家公司以没有证据为由拒绝赔偿王先生。另一位读者李大娘搬家时,根据小招贴上的电话联系到了搬家公司,费用为100元。可到了目的地后,搬家费用一下涨到了150元,这家搬家公司表示如果不付全款,就不卸车。

  6月18日,沈阳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搬家公司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有品牌、有信誉、有实力的搬家公司,不要只凭一个电话或一张宣传纸片,就盲目预定。

  二、消费者应当尽量避免电话预约的方式,最好就近到搬家公司面议。一是可以真实了解公司的情况,二是双方应签订注有搬家时间、地点、价格的简易搬家服务合同。

  三、进行自我防范。一些重要物品如档案资料、现金存折等要随身保管。

  四、保留证据,及时投诉。一旦由于搬家工人的过失摔坏家具,雇主应找邻居或他人作证、拍照,最好让搬家工人手写一张损坏证明。如果对方拒赔,凭协议及相关证据及时到有关部门投诉或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报记者田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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