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重犯率不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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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8:50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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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倪晓 我国积极探索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许多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取得了较好的矫正效果。据统计,95%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都能服从监督管理,积极接受教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 据去年底北京市司法局委托社会专门调查机构的调查结果表明,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正确认知的居民中,80%以上能够接受在其所在的社区实施矫正工作,68.8%的居民能够接受 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确定下来。据悉,从全国试点范围看,各地社区矫正的主要做法有:一是依法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开展个案矫正。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犯罪类型、年龄特征、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情况,因人而异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计划,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随时调整、完善,使矫正工作有的放矢。三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四是科学适用心理矫正。五是开展帮困扶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和生活帮助,减少诱发其再犯罪的客观因素,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 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姜爱东介绍说,近三年来,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广泛招募了包括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在内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还积极探索与非政府社团或组织进行合作。如北京市成立了18个“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协助司法所承担宣传、志愿者培训等各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