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判“魔鬼搭档”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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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48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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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7月12日电 李军 记者周文馨 被告人贺兰定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当过8年刑警,被告人马金城是下岗职工。这对被称为“魔鬼搭档”的被告人先后通过多种手段诱骗对三名被害人实施抢劫后残忍杀害抛尸,其中还将两名受害女子肢解。今天,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贺兰定、马金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2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