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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送索运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4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杨凤新 7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宅急送公司)诉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公司)索要运费的案件,共计10件。

  宅急送公司诉称,该公司在2005年10月和11月,为瑞斯康达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双方共同签发了快运详情单,宅急送公司提供了运输服务,但瑞斯康达公司却没有支付相

应运输费用,已构成违约。在与瑞斯康达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宅急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瑞斯康达公司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

  北京海淀法院的10件案件,数额从30元到284元之间不等,共计1089.5元,诉讼费共计500元,是迄今为止商事收案标的最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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