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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民居保护刻不容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10:56 长沙晚报

  

古民居保护刻不容缓

  龙溪李家大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龙溪村村支书李名汉忧心忡忡。

  “雕工精湛的雕花家具、木窗遭盗卖,古民居群中林立现代化的新建筑,房屋墙面开裂……”7月10日至12日,省政协副主席章锐夫带队,10多位省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对永

州部分历史文化名村和古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视察。由于保护意识不够,永州古民居现状堪忧,省政协委员呼吁,古民居保护刻不容缓。

  年久失修古屋在风雨中飘摇

  “房屋建筑时间太久,常年的日晒雨淋,房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现在急需修缮的地方很多。但最让我们担心的还是出现墙面开裂等情况的槽门。”龙溪村村支书李名汉忧心地说。

  位于永州祁阳县潘家埠镇龙溪村的李家大院,始建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经历350余年陆续营建,于咸丰二年建成。据李名汉介绍,当年来客进入李家大院均从槽门穿堂而过。在李名汉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这个曾经见证李家辉煌过去的槽门。槽门屋顶很大一片面积已无砖瓦盖顶,数根屋顶木质“骨架”也已裸露出来,槽门的墙壁多处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据了解,每逢下雨,这里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现在这成了危房,村民大都不敢从此过路。”憨厚的李名汉摇着头。

  雕花木制品遭盗卖

  “院子里像这样的床和椅子已经不多了。”指着家里的宝贝——清末的一张木雕花床和几把木椅,家住涧岩头周家大院的周祖华直感叹。

  位于永州零陵城区南郊28公里处的涧岩头周家大院,是日前省政府公布的82处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该明清建筑院落群,始建于明代宗景泰年间1450年-1456年,建成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宋代理学家周敦颐后裔于明中期迁移至此生息繁衍,历26代近600年,故名周家大院。

  在周家大院,从房梁上的大型木雕到门窗、床椅上的各式小型雕花,镇宅的向天犼,到门窗的仙女雕花等,无不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然而让人感到痛心的是,一些雕花木制品或被盗或被变卖。

  “这个向天犼早些年,险被小偷偷走。”指着房梁上的向天犼,零陵区文物管理所所长王衡生告诉记者,当年小偷曾用千斤顶撬动房顶,企图将向天犼盗走,但“咯吱——咯吱”的声音惊动了村民,小偷才溜走。

  乱搭建新房破坏整体环境

  “建了这么多新房,周边的环境风貌都破坏了,这怎么得了啊!”站在下灌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状元楼前,省政协副主席章锐夫发出了深深的感叹。

  下灌村位于宁远县九嶷山风景名胜区灌溪仙境景区内,系南齐荡寇将军李道辨于南梁永元年间(499年),奉命以开拓南蛮大使职来九嶷,择其地而居之,其后后代繁衍,形成聚族而居的大村。至今已有住户2000余户,村中街巷纵横,有古代民居近千幢。

  就在这样一座堪称“江南第一村”的下灌村,因为保护意识不够,缺乏相应的规划,到处是水泥新房林立。“两个多月前来这还是几幢老房子,打铁铺还在。”看着状元楼前街边古民居原址上正在赶工建设的水泥新房,省政协委员何誉军心痛不已。状元楼前的这条街道以前店铺林立,往来贸易昌盛。“这曾经是一个杂货铺。”在仅存的一面墙壁上可清晰地看到“杂货”二字,而二字之下的墙面则被堆起的几袋水泥遮盖。

作者: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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