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失去监管的名校是教育之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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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55 山西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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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放]据本报今日报道:河南省实验中学在不到3年时间内,设立插班费、择校费、扩招费等大大小小29种收费名目,违规收费金额达1.76亿元。记者调查发现:打着公办名校的金字招牌,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无限制招生,是这所中学敢违规收费的“挡箭牌”。 河南省实验中学疯狂收费亿元之巨、教学质量严重滑坡的事实说明,失去有效监管、借名校之誉追逐金钱的名校,不是教书育人的楷模,而是败坏教育肌体的肿瘤。 试想一想,一个一心钻到钱眼里,变着法儿乱收费的学校,它的校风会是什么样子呢?作为“灵魂工程师”的人民教师,如果不断分享乱收费带来的种种好处,自身的灵魂和情感会出现什么样的蜕变呢?在一个铜臭逐走书香环境的熏陶之下,我们下一代的心灵和情感又会打上什么样的烙印呢?一个被众多家长和孩子视为心中圣地的所谓“名校”,一旦被家长愤而称为“榨油机”,它的行为对全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的冲击和危害又是怎样的呢?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公和矛盾又有多少呢? 人身体内癌细胞的危害在于贪婪攫取营养疯狂扩张,从而导致整个生命的毁灭。像河南省实验中学这样疯狂敛财,这样自我膨胀,无异于附着在教育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如果不加制止,势必危及教育事业的发展。 类似河南省实验中学这样的乱收费行为绝非孤立现象。在一些地方,借名校之名多收费,已是一些名校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长期以来,从政府领导到社会公众,对各类名校青睐有加、支持有加、呵护有加,而对名校的监管则往往失之粗疏,甚至放任不管,对名校这样那样的乱收费,不是去制止和查处,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以“改革”“创新”之名为其公然张目,大开绿灯。河南省实验中学能够乱收费达1.76亿元之巨,主管部门难辞其咎。 名校不应享有“治外法权”,对名校的严格监管,是对教育事业负责,对我们的下一代负责,也是对名校的健康发展负责。 赵鹏陈芳(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