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工作者”贪挪巨款后竟升任县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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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6: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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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沈阳7月20日电】(记者范春生)“全国先进工作者”穆玉亭在担任辽宁省能源物资公司铁岭分公司总经理、铁岭市立交桥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以及辽宁铁岭能源道桥收费管理处处长期间,贪污公款人民币39万多元,挪用公款美元131万元。此后他“边腐边升”担任西丰县委副书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穆玉亭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一审判决后,穆玉亭不服,提出上诉。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裁定驳回穆玉亭上诉,维持原判。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分析认为,按照党对干部管理的条例,穆玉亭在工作调动和职务发生变化时,上级主管的财务审计部门和组织部门都应该对其进行审计和考察。然而,从查处穆玉亭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事实来看,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苍白无力,导致其“边腐边升”。 (编辑小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