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KTV曲库系统应当对全体的KTV的经营者实行“强制接入”的原则,以确保所有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歌曲的KTV经营者,都要向歌曲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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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30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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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杨涛 经文化部批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于近日启动。届时,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将率先在市内的KTV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据文化部官员介绍,此举旨 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统一KTV曲库系统的建立,对于切实保障唱片业经营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是一个可行的措施,可以逐渐改变现行的KTV经营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营利性活动不支付酬金的现状。而且,现在在试点城市推行中,应当是争议不大,遇到的问题也不会是很多。因为目前系统接入实行“零成本接入,自愿为原则”。 然而,这种“自愿为原则”的推行恐怕会产生新的问题,并会与建立这一系统以维护唱片业经营者、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初衷相违背。因为接入系统后,系统可记录歌曲点播的具体次数,并以此作为歌曲著作权人的酬金依据,这就意味着KTV的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提高了。那么,作为理性的经营者来说,他就会选择不接入,这样以来唱片业、著作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最周全的保护。同时,有些守法经营者接入系统后提高了经营成本,一些投机的经营者不接入而节省了这一笔开支,这就会间接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对于这种统一KTV曲库系统应当对全体的KTV的经营者实行“强制接入”的原则,以确保所有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歌曲的KTV经营者,都要向歌曲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酬金,以保障唱片业经营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实行“强制接入”的原则,紧接着的问题是:一是既然歌曲录入系统后,唱片业、著作权人能多获得一些收益,那么他们就会争相要求将自己的歌曲录入系统,如此一来,管理这套系统的管理者就有权力来决定是否录入,就会产生“寻租”行为,从而又可能产生一个新的腐败领域;二是“不健康歌曲”是不录入系统的。能够进入曲库并提供给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的东西,都要提前经过审查。内容要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政策、版权要清晰、内容录入的方式方法也要符合要求。那么所谓的“不健康歌曲”如何界定,这种审查由谁来进行?如果由管理者自行认定,那么会不会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欣赏歌曲的权利? 针对这两个问题,我的建议也有两点:一是对于任何正规的通过合法渠道出版发行的歌碟,唱片业经营者、著作权人都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形下,要求将其歌曲录入这套系统,系统的管理者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歌曲的录入不能凭管理者自身喜好来决定,如此才能消除管理的“寻租”行为;二是对于“不健康歌曲”的认定,首先要制定比较详细的可操作标准,不能由系统的管理者说了算;其次是认定结果要向公众公示并说明理由;最后,更为重要是要给唱片业经营者、著作权人、KTV经营者、消费者一个申请渠道,在系统的管理者认定某一歌曲为“不健康歌曲”后,他们有权向一个中立、权威的音乐协会提出申诉,由音乐协会来作出最终认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