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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适用房莫因噎废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47 金羊网-新快报

  ■韩世同

  近日,网上就中国要不要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的学者慷慨陈词,历数和痛斥其弊端,欲取消之而后快;也有不同意者力陈其存在之必要性,抨击废弃论者的谬误。

  对发展经济适用房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要因为一些地方在执行上出现的不良倾向和现象,就归咎于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身。那些反对建经济适用房的学者似乎只看到发展经济适用房过程中出现的个别贪污腐败和营私舞弊等现象,而看不到经济适用房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问题、缓和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因此,我觉得这个事情根本就无需争辩。建立和完善我国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绝对不可以因噎废食。

  据报道:广州在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土地供应的基础上,今明两年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面积将达到167万平方米。在度过漫长的8年之后,广州市政府终于接纳经济适用房政策。

  在去年9月,我就撰文呼吁“广州也应当兴建经济适用房”,引起各界的议论和关注。当时,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

  反对者认为,广州商品房市场化程度较高,没有必要搞经济适用房;而广州过去搞的解困房和安居房这一类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既不经济也不适用;对于中低收入者可以通过发展廉租房和购买二手房解决住房问题。

  发展廉租房和购买二手房当然也是解决他们住房问题的途径。但是,购买二手房,对于中低收入者并不太现实,它所能解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人的问题。

  而对于发展廉租房的问题,我们必须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对于许多低收入的人群来说,比如即使如报道所言的经济适用房是每平方米3000元,他们也未必能承担得了,这样就需要政府为他们提供廉租房,这同样是政府的责任的一部分;另一个方面,虽然中低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房,但是买比商品房便宜的经济适用房他们还是承担得起的。而且,发展经济适用房,对于政府来说,成本也远比廉租房低,政府除了出地之外,即便按照每平方米3000元来计,政府也可以大部分收回建设成本和拆迁成本。

  换句话说,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有责任健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作者系广州市知名房产研究专家)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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