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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地域不作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0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们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 》提出了不少意见。修改后的草案对利息计算、权属以及地域范围做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

  一审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虽然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对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和住房公积金的利息计算做出了规定,但在条例草案中予以明确仍有必要

。

  采纳意见后,草案规定,“职工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地域范围也不再做限制。修改后的草案中规定,“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姜晶晶)(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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