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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率先创建物业管理收费公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28 红网

  红网7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戴丹实习生肖丹)更多市民距离明明白白交纳物管费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记者7月20日从长沙市物价局获悉,目前长沙县已经率先创建起了物业管理收费公示制,这一先进经验有望得到推广。

  长沙县物价部门日前开始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其具体做法是:按省物价局湘价服[2004]178号文件规定,将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基

准价、浮动幅度及其他有关收费指导标准中的三级收费标准公示,特别是收费标准公示部分,既将住宅按多层、高层、办公使用等分类标准、水电损耗加价率等公示,又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的价格公示,使公示制更具体、更详细。

  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公示制的推行使业主明明白白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了解了自己在交费后应该享受哪些服务,享受服务情况怎样。

稿源:红网 作者:戴丹 实习生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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