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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卖完“约会权”,芙蓉姐姐还卖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35 正义网

  网络红人芙蓉姐姐百万卖博客,此举没有受到买家的追捧。相对于卖博客的无人理睬,芙蓉姐姐的七夕约会权还颇有人气。与芙蓉姐姐相约七夕情人节,竟拍了21次,目前价格达到8100元。(见《东方早报》7月20日)

  芙蓉姐姐网上百万卖博客的消息一出,很多人都嗤之以鼻。的确如此,开放、自由的社会,公众固然能宽容她“搔首弄姿”的另类炒作行为,但并不代表社会认同她的价值观

念——如果说她的“表演”还能博得一些掌声,那么,她视若珍宝的博客对于公众来说一文不值。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所幸的是,芙蓉姐姐毕竟是芙蓉姐姐,一个擅长于自我炒作的网络红人。她极有可能预感到自己的百万卖博行为必然会以惨淡收场,所以她悄然埋下了一支“奇兵”——拍卖自己的“约会权”。与她那“千奇百怪”的走红方式以及那些充满自恋、挺胸翘臀的照片相比,拍卖“约会权”虽不算是一个很好的“创意”,但却有一定的“号召力”。

  从走红之初到现在,我们看到,芙蓉姐姐已经逐渐将所有的“身体部位”都炒作了一遍,改拍的都拍了,改露的都露了,改“扭”的也都“扭”了,如今又打出了“约会权”拍卖的招牌。网络炒作具有骇人的巨大能量,可以使一个普通人一夜窜红,但网络炒作又具有“短期效应”,时日一久就会变成过眼云烟。如今,还有几个人整天上网搜索芙蓉姐姐的照片欣赏观看?很少,因为过时了。“约会权”虽然很新鲜,足以保持芙蓉姐姐的人气在网络上持续热下去,但卖完“约会权”之后,芙蓉姐姐还能卖什么?大概也就“黔驴技穷”了。

  离开了“身体炒作”,芙蓉姐姐必将逐渐淡出网络视野。其他的网络红人比如“菊花妹妹”、“红衣教主”等,大抵也会如此。娱乐终归是娱乐,炒作终归是炒作,一阵风潮过后,一切都会化为泡影。当然,还会有下一个“芙蓉姐姐”跑出来继续娱乐大众的生活。

作者:陈一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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