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携手解决执行难 我省这种做法开了全国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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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4:46 大河网-河南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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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风伟实习生高君晓)我省公检法三部门,将携手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检察机关 要行使监督权 近日,省高院和省高检、省公安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说,这一举措开了全国法院系统先河。《通知》要求,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 对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如果认为判决确有错误,需要进行抗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在抗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在申诉人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建议法院暂缓执行,法院应当许可。 法院求援 公安不能不作为 以往,当法院执行人员遇到围攻报警求助时,个别公安机关认为法院有法警,而出警不积极,今后,这一尴尬将得到消除。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法院执行人员受到围攻等报警电话后,要迅速出警,制止事态扩大,确保法院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法院依法正在进行的执行活动,更不得对法院已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重复进行查封、扣押。 公安部门要全方位配合执行 《通知》还要求,对于法院查扣被执行人正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查询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线索等,公安交巡警、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及派出所等部门要积极协助执行。 对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移交公安机关羁押的人员,各地行政拘留所要及时收押,不得拒绝,更不得擅自解除拘留措施。对法院移交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案件,各地公安机关要快立快侦。 (线索提供王海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