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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调不是解决电力职工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5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7月24日就上月底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影响

  问:发展改革委6月30日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电价调整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同时,本次调价还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调整。电价调整不仅会影响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支。为此,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电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

  坚持煤电联动鼓励清洁能源发展

  问:这次电价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电力价格遵循以下四条原则:坚持煤电价格联动;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保护环境和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促进厂网协调发展。

  不是解决电力职工收入

  问:为何要提高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

  答:从电价结构看,我国输配电价比例偏低。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近年来,我国电源项目投资和投产规模急剧增加,要保证新增的电能“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电网投资2000亿元以上。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发展改革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

  (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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