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普通高中招生降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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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12 石家庄日报 |
对擅自降分的普通高中学校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报讯(记者顾晓萍)7月24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严禁普通高中降分招生确保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的紧急通知》,对个别学校违反政策规定,乱许诺、乱签协议,甚至突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招生等行为进行纠正,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秩序,确保实现职普比1誜1.1的目标,促进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 《通知》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准私自提前招生,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控制线招生,严禁降分录取。凡违反规定招生的,考试招生部门不审批,教育部门不注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或职普比例1誜1.1的要求安排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市教育局将组织由纪检、发展规划、普教、职教等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的督导小组,对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出现擅自降分招生等违规问题的普通高中学校和未按市教育局制定的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或职普比例1誜1.1的要求安排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教育局,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也将对县(市)区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未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或职普招生比例未达到1誜1.1的县(市)区,将在全市予以通报,并与年终评优、奖励和专项资金投入挂钩。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高中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漏校、不漏人,对普通高中降分录取和未按照任务要求安排职业学校招生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