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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指出 抓住有利时机努力推进环保工作深入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34 中国环境报

  (记者步雪琳 徐琦)

  本报讯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7月21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周生贤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环保工作者要抓住有利时机,趁势而上,继续贯彻落实好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落实的检查,组建好“两委”,开好全国环境科技大会,深入调查研究,推进环保

工作深入发展。

  周生贤说,刚刚结束的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继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切实抓紧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逐级分解目标。要抓紧完成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指标分配方案,明确流域跨界水质目标,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层层落实责任。要统筹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污染物削减目标和流域断面水质改善目标,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任务横向明确到边,责任纵向落实到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抓紧制订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会同监察部门每半年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结果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四是保障饮水安全。各省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国土、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所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进行统一划定或做出科学调整,并且确定保护区等级和地理界线,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这项工作要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今年底前,要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排污口,明年底前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快解决因污染影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步伐。各级环保部门今后每年要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主要的地下水源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五是严格环境监管。要对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行为实行重点监控。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向社会公布名单,协调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没有按期完成责任书规定的水污染物削减目标的重点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六是把好环评关口。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环保准入标准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这个重要关口,强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这个关键环节,其中工业项目必须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试生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绝不允许以试生产为名长期违法排污。总局将对部分污染严重行业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各省级环保部门也应做出相应调整,严厉查处越权审批行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超过跨界断面水质目标的地区,环保部门要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周生贤说,今年上半年,全国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严格环境执法,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联合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召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截至6月底,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11万人次,检查企业3万多家,立案企业1999家。二是开展全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对近年来全国审批的7555个总投资达10152亿元的化工石化项目进行排查,并向全社会公布了127个国家级项目的排查结果。目前,已责令3745家企业进行整改,49家企业落实搬迁;排查之后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投资共140.5亿元,有效强化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对2000年以来总局审批的2472个项目进行全面的“三同时”清查,将对初步确定的136个未经验收即擅自投运的项目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处理。查处了总投资达290亿元的10个违反“三同时”规定的项目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增强了“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效力。四是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对安徽蚌埠的5个工业园区和广东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蚌埠5个园区内55.5%的企业未做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手续,阳江开发区内企业环评执行率为70%,“三同时”执行率为零,开发区的环境监管亟待加强。

  第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防范新增污染。一是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总局做出了“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七项承诺,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立了规范化的公众参与制度,促进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抓住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有利时机,着力加强项目环评管理。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开工项目,全面清理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半年,总局共受理建设项目391个,对其中不符合环评管理要求的总投资达1060.4亿元的30个项目做出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抑制了部分行业盲目扩张的趋势,充分发挥了“控制闸”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启动了首批11个规划环评试点,其中全国铁路“十一五”规划环评、上海轨道交通规划环评等已取得重要成果;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战略环评与纲要编制实现良性互动,对纲要调整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出了一条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第三,坚决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编制各项环保规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已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完成编制工作,正在报批。二是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发布了《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公布方案(试行)》,对各省的削减任务进行了分解。经国务院授权,总局与山东等7省政府和华能等6家电力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削减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三是积极推动落实环保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配合监察部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锰三角污染等4起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已基本得到解决。中组部最近发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将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民意调查、实绩分析评价要点,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四,依法强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处置后续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国务院批准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一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到今年5月底,圆满完成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中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联合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境内及俄罗斯境内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较为稳定的状态,硝基苯、苯胺和苯均未检出,松花江全流域水生生物体中的硝基苯含量均在安全值以内,松花江水污染危机安全度过。二是突出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编制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编制技术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三是突出抓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安排国债资金共8.3亿元,包括13个危险废物项目和29个医疗废物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四川省成都市等作为行动计划的首批试点。五是土壤污染调查和专项污染防治全面启动。7月18日召开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了调查工作。南京、广州和沈阳等典型地区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为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验。六是妥善处置了各类环境事件。上半年,总局接到群众来信1893封,接待群众来访195批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1.6%。共受理各类案件276件,其中突发环境事件89起,国务院领导批示43件,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置。七是成功举办生态安全高层论坛,授予张家港、上海闵行区等6市(县、区)首批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新增了天津等5个环保模范城市、146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第五,环境法制、科技标准和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上半年,共发布各类国家标准54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组织实施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牵头组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环境保护(1996年~2005年)白皮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近10年环境保护情况。总局正在抓紧组建5个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和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

  周生贤指出,今年下半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开个好头。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好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4月份召开的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对各地贯彻落实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的具体要求是:开一个会议,发一个文件。到目前为止,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了全省(区、市)环保大会,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加强环保工作的文件。没有召开环保大会和发布文件的省(区、市)环保部门要抓紧有关筹备工作,争取推动党委或政府在今年内召开环保大会,发布文件,解决环保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要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专项行动已经部署一个多月了,各地要紧紧围绕今年确定的3项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重大案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配合各级监察部门追究一批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严肃处理一批直接责任人。上级环保部门要想方设法为下级环保部门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撑腰。总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要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落实的检查。经国务院授权,总局已与山东等7省政府和华能等六大电力企业签订了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与河北等9省(自治区)政府签订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已经签订责任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环保部门要将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地、市、县级政府和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上报和社会公布工作。没有签订责任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环保部门要配合总局认真做好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技术准备。

  四要组建好“两委”,开好全国环境科技大会。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总局党组决定成立“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由知名环境学者、专家和富有实际经验的管理专家组成。要充分发挥“两委”在环保决策中的重大作用。做好全国环境科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8月份召开,团结各条战线上的环境科技工作者,共同推动环境科技事业发展,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

  五要加快推进《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这是非典疫情突发期间,国务院批准的一项大型工程规划,安排330多个项目,总投资150亿元,其中国家投资约80亿元。到目前为止,地方申报项目仅占1/3,《规划》实施进展缓慢。这项《规划》是一个重要的环保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项目规划,也是环保部门第一次组织实施的全国性工程规划,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实施如何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的形象,关系未来事业的发展。各省级环保部门要争取政府主要领导和发展改革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抓紧做好处置设施建设选址、征地、收费政策、业主确定、配套资金落实和拨付、废物量调查、监督管理等前期工作,限期淘汰或改造现有不合格设施。总局近期要会同国家发改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六要大规模深入调研,筹备2007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份开始,要组成若干调研组,由各司局一把手带队,深入全国各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决定》精神的情况,认真倾听基层环保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总局将汇总各调研组的情况,分析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变化,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的办法,向国务院做出汇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筹备召开2007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

  周生贤还通报了总局思想作风整顿的有关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主持会议。张力军副局长出席会议。全国环保(厅)局长、总局各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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