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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私塾的命运与一代教育的悲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0:08 红网

  特立独行且又饱受争议的“孟母堂”最终将面临被取缔的命运。24日,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就“孟母堂”的办学现象明确表态,认定孟母堂方面同时违反了办学许可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收费的规定,属于违法办学,与此同时,松江区有关方面则称将在开学前将孟母堂予以取缔。(7月25日《东方早报》)

  “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套用伏尔泰的名言,

笔者想说:“对于‘孟母堂’,你可以大骂特骂(前提是不侵犯其名誉权),但决不可以强力封杀。”对于背诵《易经》、《弟子规》等传统经典的教学方式,你可以认为是在误人子弟,但你不可以阻止他人的尝试,教育需要更多的自由。

  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四大自由”,著名平民教育家晏阳初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条:“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他认为,这是一切契约的基础,是公民社会每个公民最该拥有的基本自由。是的,没有“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追求其他自由一定意义上等于痴人说梦。然而,这一自由从哪里来?公民个人应该极力追求,与此同时,社会与政府应该创造条件。可是“孟母堂”事件告诉我们:有些时候,政府不但没有创造条件,相反还成为公民追求这一自由的绊脚石。

  教育为何需要自由呢?这首先是教育规律使然。爱因斯坦说,“神圣的好奇心”与“内在的自由”,即探究未知事物的强烈兴趣与不受权力和社会偏见的限制,是从事任何精神创造的基本素质。而这种素质的获得有赖于外在的自由,因此,政府与社会就应该为教育提供一个自由的环境。其次是教育竞争使然。竞争才有发展,教育系统内部也应当参与市场竞争机制,然而时下的义务教育几乎是铁板一块,教材与教法全省甚至全国统一,这样的同质现象如何孕育竞争的因子?而“孟母堂”就打破了这一格局,让新颖的教学方式参与进来,一旦它试验成功,或可带给普通学校一种压力,迫使它们改革奋进。

  可是,“孟母堂”却面临着被取缔的命运,政府给予教育的自由之少由此可见一斑。1919年,蔡元培在《不愿再任北京大学校长的宣言》中说:“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北京大学,向来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我进去了,想稍稍开点风气……于是教育部来干涉了,国务院来干涉了,甚而什么参议院也来干涉了,世界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么?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么?”教育自由的缺失,是蔡老的悲哀,也是“孟母堂”的悲哀,何尝又不是中国这一代教育的悲哀?

稿源:红网 作者: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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