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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状告父亲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新闻事件回放

  受伤女孩维权求助

  6月的一天,婷婷(化名)走进了淮南市妇联权益部的大门。女孩后背上一块块青青紫紫被打的淤痕,以及额头上像长出了一个“犄角”而变形的脸,让工作人员震惊。他们带着

女孩立即向蔡新路派出所报了案。女孩在写给派出所的报案材料上称,父母早在她4岁的时候就离了婚,自己被判给父亲监护,但一直与奶奶、叔叔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父亲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动手打她,前不久,因为犯了一点错,父亲用竹椅把她的头打烂了,后被邻居送到医院缝了8针,女孩说,不愿意再由父亲监护自己。

  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蔡新路派出所民警调查了事情的原委。他们了解到,婷婷之所以被打,自身也“有些问题”。婷婷的父亲性格比较火爆,一直有动手打女儿的行为,但都没有这两次“下手狠”。从学校退学到饭店打工后,婷婷沾染上撒谎和骗钱的毛病。她骗奶奶说饭店要交压金,一下子拿走了好几百块钱,并且还向左邻右舍的一些熟人用大人的名义去借钱。父亲到婷婷上班的地方去找她,结果发现婷婷根本没再去上班,晚上也不知道到哪去了。一怒之下,爸爸才狠狠打了她。派出所当即传讯了婷婷的爸爸,准备对其予以治安处分。然而正在这时,婷婷却在奶奶的劝说下带着一份撤诉请求书来到派出所。在办理这起家庭暴力案时,民警和妇联工作人员感到匪夷所思,婷婷父亲竟然不知打女儿违法。

  亲戚拒绝再收留婷婷

  这件维权事件处理结束后,让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直收养婷婷的叔叔和奶奶拒绝再接纳婷婷。派出所民警和当地社居委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然而他们的态度很坚决,不让婷婷再回这个家。婷婷爸爸倒是同意接纳女儿,然而婷婷却死活不愿意。7月17日,当地居委会还为此专门召开了一个协调会,讨论婷婷的监护和生活问题,然而最终没有商量出任何结果。目前,婷婷在表姐和母亲家两边暂住,然而很快,她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到底怎么安置这个未成年的女孩子?这个问题也难住了派出所、妇联、社居委等部门,他们一直无法找到安顿婷婷的合适地方。

  ■各方说法

  奶奶:让她嫁个好人家

  我每月工资只有500多块钱,光医药费每月都要花去300多。她叔叔、婶婶生活也很艰苦,夫妻俩还有一个儿子正在读高中。婷婷有爸爸妈妈,我们没有责任和义务收养她,实在没人要她,就让婷婷嫁人吧,嫁了人就好了。

  妈妈:无法收养孩子

  再婚后,我的生活条件一直不好,在一家集体企业上班,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工资,今年婷婷生病开刀到上学,就已经花了一万多元。目前的情况没办法收留她。我和她后爸再婚时就说好,两人都不带孩子,也不再要小孩。

  爸爸:她不愿意再跟我

  我再婚后,就曾让她与我居住,但婷婷有点怕我,不愿意再跟我。其实,我也不想打她,可她总是不听话,我真的没有办法,打过后,我每次都很心疼,可是不管她,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我收留她可以,但是不可能让她再去读书。

  社区委:这个女孩难倒了我们

  办案民警介绍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地方可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由基层政府来安置和监护。但在我国,实施可能性不大。

  淮南市潘集区新民社居委的范主任称,如果孩子父母无法监护,应该由其所在单位和居委会负责。可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个社居委的办公条件非常狭窄简陋,根本没有人力和物力来照顾这个女孩。

  ■对话女孩

  采访过程中,大家都认为婷婷自身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才会招致父亲的毒打。这位17岁的女孩子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孩子?她身上存在着哪些问题?在即将结束采访离开淮南时,我们见到了这个瘦弱的女孩,看上去比她实际年龄要小,看人时眼睛里有着一丝胆怯。这是记者与她的一段对话:

  记者:你为何不想跟父亲在一起生活?

  婷婷:我恨他,他没有给过我父爱。

  记者:可爸爸真的没有让你感动的事情吗?

  婷婷(回答有一丝犹豫):不是,有时也对我很好。有一次,我要交学费,他把身上的所有钱一点点翻找出来,全给了我。

  记者:这么多年,你有没有快乐的时候?

  婷婷:有过,那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候。我四岁时,他们离婚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快乐过。我经常会努力去想小时候的事,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是就是觉得那时候很快乐、很开心。

  记者:为何要拿家里的钱呢?

  婷婷:我没有父母,而且长得也不好看,从小朋友们都不喜欢我,也不愿意与我玩。我请他们吃饭、玩,他们才愿意与我做朋友。

  记者:叔叔和奶奶不想收留你了,你觉得是什么原因?

  婷婷:他们对我都很好,可是我不听话,又很懒惰。

  记者:想过以后跟谁?

  婷婷:我不想跟任何人。从小我就觉得,无论哪里都不是我的家,在哪个家我都不能大声说话,大声哭。

  记者:想过以后自己该怎么办吗?

  婷婷:如果还能上学就好了。即使无法上学,我也不想靠父亲,也不想靠母亲,能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就好了。

  ■专家观点

  国家监护成“盲点”?

  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孔维钊:中国传统的思想一直认为孩子是属于父母的,而不知道,每个孩子都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他们的成长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成长,孩子更是属于我们这个社会的。

  在《刮痧》这部电影里,许大同夫妇在美国已经生活了8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在美国大夫给许大同的孩子做全面检查的时候,发现了孩子后背刮痧时留下的紫痕,于是认定孩子受到虐待报了警。美国的儿童福利院认定许大同有暴力倾向,决定以法律手段剥夺孩子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改由国家监护。

  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流浪儿童、因离异而有家难回的儿童、受家庭暴力的儿童等等数字越来越庞大,这些孩子他们也是我们这个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小树苗在和雨细风的环境下可以茁壮成长,可外部环境恶劣异常,我们却无力为他们“移”个环境,那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树苗长歪乃至枯死。

  在我国,如果父母无法监护,主要采取亲属监护为主,组织监护(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及民政部门)为辅的制度设计。可如今,“单位”这个概念已经越来越弱化,今天大多数单位与未成年人的父母只具有普通的劳动雇佣关系,并不承担监护义务,而一些居委会或村委会同样因为没有专项资金或人手短缺而无法接手。谁来“解救”需要解救的这些孩子?“国家监护”制度及其概念对于我们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要:在未成年人不能获得有效监护的情况下,政府负有法定义务去为他们提供监护,保证每一棵“小树苗”都能顺利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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