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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覆盖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1:47 京华时报

  覆盖单位由3万扩至61万家标准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

  本报讯(记者郭鲲)昨天,市残联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转变召开说明会,市残联理事李树华解释,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定为上一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缴就业保障金后,征缴单位将从目前的3万家单位扩大到61万家,保障金增收部分将重点帮助智障、精神残疾人就业。

  据介绍,最新下发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和计算方法。征缴标准为:上一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各单位应缴保障金的计算方法是: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其中1.7%为法定的各单位残疾人员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一名盲人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此外,新办法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范围扩大到本市地税登记注册的61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单位。而之前北京市所有街道残联征收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只有3万余家。

  个例计算:如一50人的企业要缴纳2005年保障金,在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下应缴纳的数额为:28348(04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50×1.7%=14456元

  ■马上就访

  今年制定保障金使用办法

  记者昨天就残疾人保障金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残联理事李树华。

  记者:为什么保障金标准定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李树华:北京定为60%,一方面是北京的职工去年年平均工资3.2万属于全国最高,另一方面,北京城乡的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差过大,综合考虑将标准定为了60%。

  记者:为什么征缴方式的转变使得征缴单位的范围扩大了20倍?

  李树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都应当按照职工总数的1.7%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1.7%的单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过去由于各方面限制,保障金征缴单位只覆盖了3万家单位。而今后凡在地税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都将按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记者:今年预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增加多少?

  李树华:去年我们共征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700多万,预计今年将征缴3到4亿元。

  记者:保障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李树华:保障金主要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职业培训、待业期间基本生活费、扶植残疾人创业及奖励超比例吸纳残疾人的就业单位。今年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保障金使用办法。

  记者:如何监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

  李树华:我们已向市审计局要求进行年度审计,并于第二年将审计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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