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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出嫁女领到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1:4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张忠希、郭建辉)4名出嫁女高高兴兴地从娘家所在村领到了自己应得的土地补偿金。近日,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土地补偿费纠纷。

  法院经审理查明,这4名妇女本是高新区某村村民,出嫁后,户口一直未迁出娘家村。2005年,该村因部分土地被征用,获得土地补偿费180万元,但这4名妇女未领到补偿金。为此,她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他村民一样得到土地补偿金。法院认为,4名妇女虽

已出嫁,但她们仍是该村集体组织成员,应与其他村民享受相同的待遇,故法院判决村委会给付她们与其他村民相同份额的土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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