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不属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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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2:2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陈先生下夜班驾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劳动部门认定此情形不属工伤,原因是陈先生无证驾驶。昨日,陈先生说准备通过法院讨个说法。 2004年10月20日晚,陈先生下夜班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同向行驶强行超车变道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导致左股骨骨折,交管部门认定陈先生负次要责任。 陈先生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陈先生当时是无证驾驶,且所驾摩托车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刘剑飞律师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均应认定为工伤。 记者 梅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