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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五种医用设备须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2:42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严禁购买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或者进口二手设备。省卫生厅昨日下发了《福建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我省各医疗机构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审批制度。

  据了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

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及医用直线加速器(LA)五种。根据要求,我省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应防止超前引进。

记者 陈懿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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