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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廉租房保障再列时间表 解决最低收入者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2:59 青岛新闻网

  我市廉租住房

  保障再列时间表

  在我市对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原来的市内四区扩大到五市三区之后,青岛市在针对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政策———廉租住房保障方面的探索脚步还在继续。日前,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推进时间表已初露端倪。

  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政策,目前我市解决廉租住房的政策标准是,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五年;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简单的说是解决双困家庭住房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28号文件要求,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面,我们现在已经有了计划。”国土房屋局的王其祥副局长介绍到:“就是经过三—五年的时间,把人均住房面积由6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到2010年提高到10平方米。再就是把经济收入条件适当进行提高,现在执行的是低保标准,是人均260元,我们将提高到530元。也就是说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将大大扩大,门槛也将更低了。”

  据悉,去年进行的住房调查显示,我市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还有5万多户,70年代末,我市的住房水平是全省倒数第一,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现在我市住房总的面积为在全省属于中上游水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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