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环境质量纳入政绩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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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3:4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将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污染防治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政府要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任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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