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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车校车不能随便开了 要接送先办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4:03 杭州日报

  本市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往往有自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如何规范这批客车的运输安全?昨天记者从市运管部门获悉,从现在起,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上下班的接送客车将纳入行业管理。

  目前全市有近400辆大小型客车在从事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上下班接送业务。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上下班的接送客

车也要纳入行业管理。

  《条例》规定,12座(含)以上的接送车必须纳入旅游客运企业管理。有关部门将在1至2家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旅游客运企业进行试点工作,试点期限定为6个月。接送车上牌年限8年内且达到一级技术状况的,按营运车辆新增行政许可程序向市运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同意后,由市运管部门核发接送车《客运标志牌》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经营范围填写县内包车客运(市区),《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填写县际包车客运。其中上牌年限6年内的接送车在周六、日不执行上下班接送任务时,经运管部门审核同意,核发县际包车牌后,可以经营杭州市县际包车客运业务。不符合条件的接送车将勒令退出客运市场。

  接送车的征费标准规定,养路费按非营运车辆标准征收,运输管理费按旅游客车标准征收,客运附加费按每月每座10元标准征收。对未纳入行业管理的客车从事上下班接送业务(承运本单位职工除外)按非法营运处理,对纳入行业管理的接送车辆,未办理有关手续从事其他客运业务的,将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记者赵文浩通讯员傅永生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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