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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劳动纠纷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4:07 杭州日报

  近日,临安市某单位原职工张某、钱某、杨某3人,在该市总工会的调解下,与原所在单位达成了最终调解协议,终于可以拿回他们49个月的待工期间生活费了。这是我省首起由法院委托工会调解的劳动争议纠纷案。

  2001年10月,张某等人从单位下岗之后,单位一直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他们待岗期间的生活费,双方发生纠纷。临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张某单位要按合同规定支付。但

单位不服,一纸诉状将张某等人告上了法庭。而此前不久,临安市人民法院和临安市总工会联合出台一新规定,凡诉诸法院的劳动纠纷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就会根据案件情况委托工会调解,在工会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结果,此案委托调解在短短的10天时间就圆满处理了。事后,张某说,下岗工人请不起律师,工会调解协商解决方便多了。(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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