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性基金该由人大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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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4:2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每度电涨2.5分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其中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就是为了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农村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7月25日《中国青年报》) 设立这种政府性基金是否经过了严格的法律程序? 电已经成为今天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消费品。政府有关部门上调电价,无异于向民众“收费”。尽管“收费”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但现代法治国家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国家向公民收税、收费都必须得到公民的同意。 笔者无意反对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但不经过严格的程序就对公民“收钱”,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不但可能导致政府各部门以自己利益为本、“执政为钱”,而且也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现代政府标准的起码要求。■马国川(杂志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