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犯受贿罪 一审被判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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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4:5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梅华峰 通讯员 沈法轩) 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正厅级)受贿一案,昨日在潜江公开宣判,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查明,1997年夏季至2005年上半年,被告人陈少岚在担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三峡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 币36万元,并为行贿人在承揽工程、子女转学等方面谋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