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治污先治“大企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5:23 大河网-河南日报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重大污染事件屡屡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的重大污染事件,大都是规模庞大、职工众多、效益较好的大型企业违法排污所致。这种违法排污为何得不到有效治理?笔者认为治理污染,遏制重大污染事件发生,要先治“大企业病”。

  现在有一种奇怪的现象,一边是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一边是“金榜有名”;一边是

数不清的企业荣誉,一边是大肆排污。他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地排污,这固然与地方“保护伞”、“土政策”有关,但关键还是“大企业病”在作怪。这些企业盛气凌人,自恃“功高”,支撑着地方的财政税收命脉,掌握着干部职工的饭碗,敢于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根本不把环保部门放在眼里;这些企业自恃“名大”,扛着“国家先进”、“全省强企”和“市管”、“省管”、“部管”、“中央直属”等招牌,我行我素,对基层环保部门不屑一顾;这些企业自恃“关系硬”,上有“大后台”,下有“关系网”,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检查置若罔闻,甚至将环保执法人员拒之门外,长期脱离地方监管,内部规章制度渐成虚设。一些地方基层环保部门面对“顶梁柱”、“纳税大户”犯难,想履行职责,怕领导怪罪,欲治不敢,欲禁不能,欲打不愿,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见只当没看见。更可悲的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大企业网开一面,赐有“尚方宝剑”,特意为他们设立“安静日”、“重点保护对象”、“封闭式管理企业”,让其成为不受环保部门监督的特殊“公民”。

  无情的事实向人们警示: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无视环境保护,这无异于杀鸡取卵,必将祸患无穷。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的企业,不能与社会形成和谐关系,不可能办成一流企业。因而,各地政府领导要有长远眼光,坚决支持环保部门对大企业的依法监管,敢于给“大企业病”下猛药,动大手术,只有彻底清除多年来沉积的“大企业病”,才能使企业做有社会责任感的带头人,才能使企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才能真正打造一个碧水蓝天的环保世界。⑩5

  段秋霞齐法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