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党议员要告布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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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6: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综合报道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议员阿伦·斯贝克特24日表示,由于总统布什在发布“签署声明”的问题上涉嫌违反宪法滥用职权,他将会在本周末拿出一项议案,让国会可以在联邦法院对总统布什提出诉讼。 就在斯贝克特发表上述声明的当天,美国律师协会的一个工作小组作出结论称,通过对立法附加条件,总统布什在签署、否决或者“扣下”法案的时候回避了宪法规定的义务 。美国律师协会主席迈克尔·格列科说:“这种做法令国会形同虚设,因为国会无法影响总统的签署声明。这种做法损害了权力分离的原则。” 根据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数据,布什已经通过签署声明对大约750项国会通过的法案提出质疑。美国律师协会则估计布什对超过800项法令发布了签署声明,这比美国历史上所有其他总统发布的签署声明加起来还要多。 在签署法律时发布签署声明是美国总统的一项权力,特别是为了指示行政机关执行新的法律。 但是布什在他发布的很多签署声明中都特别写明,他认为自己签署的部分法律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或者可能危害国家的安全。 什么是总统“签署声明”? 根据美国的政治制度,每当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后,必须交由总统签字实施。总统签字并非简单地表示“同意”,而是在签名时还写一大堆这样那样的留言作为声明,以表示他是怎么理解这项由他签署的法案的。 这个声明意义巨大。第一,给总统自己未来行事提供变通的余地。总统有否决权,但是总统如果不想承担太大的责任,那就要用声明的方式给自己备个台阶。第二,给行政部门行事提供指导意见。比如关于议会的一项反对酷刑的法案,布什在签字时写了这么一句:总统可以保留不依从这个法律的权利,如果总统选择这样做的话。这一用法,就是说对恐怖分子这类美国的死敌,酷刑可以有例外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