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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音乐可以 不要脸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6: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现在的明星特别是演艺界明星,真是深得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真传”,接受记者采访时,每每语出惊人。比如去年因为担任超女比赛评委走红的柯以敏,谈到最近自己做电视节目主持人时这样说自己:“我不是鲁豫,但我也有优势——比如我懂音乐,不要脸。”

  柯以敏做主持时怎么个“不要脸”法,采访文章中,她自己没有讲;因为没看过她

主持的电视节目,自然也难于“总结”她主持风格是怎么个“不要脸”法。这样,我也只能用平常语境下的“不要脸”的词义,去揣度这个社会名流是怎么“不要脸”的。

  《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不要脸”的:不知羞耻(骂人的话)。

  当然柯以敏作为去年超女著名评委,作为“经典语录”——网上有她所谓的“十大经典语录”的创造者,她可能会讲,我说的“不要脸”不是你们常人说的那个意思,或者说不是现代汉语体系中定义的“不要脸”的意思,因为“创造者”嘛,就有打破常规,颠覆传统的权力。她可以这样辩解,但是我仍然要说,当我用常规语意理解“不要脸”时,柯以敏敢于这样在公众面前公开表示自己“不要脸”,那真是要有点勇气的。

  人们比较中西文化差异时,总说,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中国文化呢,是“耻感文化”。现在呢,某些人都“不要脸”了,还谈什么羞耻二字!

  以“超女”对青少年的影响力,以柯以敏现在的“江湖”地位,她算得上公众人物了吧。所以,面向公众发言,出口还是慎重些好。当然作为传媒,也不能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在版面上打上大大的标题,浓墨重彩突出柯以敏“懂音乐,不要脸”——懂音乐可以,不要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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