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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是怎样选出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7:16 长沙晚报

  联合国安理会已经开始酝酿下届秘书长的人选问题。读者可能会问:新秘书长究竟是怎样产生的?

  法律规定相对简单

  其实,《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和相关决议关于秘书长产生办法的规

定是相对简单的。《宪章》第97条规定:“秘书长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委派之。”这就是说,秘书长的产生在程序上分两步:首先是安理会的推荐,然后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候选人必须得到安理会和大会两者的支持才能当选。

  除上述《宪章》原则性的规定外,还有联合国大会1946年1月24日通过的第11(1)号决议较具体些,该决议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关于遴选秘书长的许多具体细节是上述文件无法规定的,只是在实践中根据上述文件和各方之间的谅解,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习惯做法。

  “摸底投票”有妙用

  在有两个以上候选人的情况下,为考虑安理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候选人的处境,安理会不会贸然举行正式投票。安理会成员首先要了解各个候选人可能获得的支持率和有无常任理事国反对,只有把两者综合起来才能判定候选人当选的可能性。有时这种非正式的投票需要不止一次地举行。

  1981年秘书长换届时有两位参选人,一位是已担任了两任秘书长的奥地利人瓦尔德海姆,他想谋求再次连任;另一位是时任坦桑尼亚外长的萨利姆。美国支持前者,中国支持后者,中美分别对对方支持的人选各自投了16次否决票,这种就是“摸底投票”。这种投票虽然不是正式投票,没有法律效力,但这种投票对安理会了解各方意图以进行决策是关键性的,并对正式投票具有决定性影响。

  常任理事国是关键

  在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中,候选人要得到全部5个常任理事国和至少4个非常任理事国的支持才能当选,因此安理会在秘书长的遴选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而5个常任理事国对人选拥有否决权,其作用更是不可替代。

  1996年11月安理会审议秘书长人选时,当时仅有一位候选人,即当时在任的秘书长加利(埃及人)谋求连任。但美国反对,加利只好宣布退出。

  (据《解放日报》)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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