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采暖费补贴将实行货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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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7:30 兰州晨报 |
兰州市采暖费补贴将实行货币化 4年后终结福利供热发放标准:职工一个月工资 本报讯(记者李国林)7月25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兰州市城市供热体制改造实施方案》目前已上报兰州市政府审定,从今年起至2010年底,兰州市将分三个阶段对城市供 热体制进行采暖费补贴货币化等七个方面的改革。2010年,兰州市城市供热普及率可达50%,供热商品化在兰州市得以落实,福利供热制度将随之终结。根据《兰州市城市供热体制改造实施方案》,兰州市政府制定的《兰州市市区职工热费货币化补贴办法》中规定,采暖费补贴发放渠道由“暗”变“明”,每个职工以一个月的工资为采暖费补贴标准,采暖费来源以工资渠道发放,将单位用于职工供热的采暖费以补贴的形式纳入职工工资。与此同时,改变热费交缴主体,实现供需直接见面,由热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依法交纳热费。在现有管理体制基础上,兰州市供热管理站与市热力公司实施政企分离,成立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将城市供热保障金补贴纳入省、市、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给予兰州市供热专项补贴。把特困群体冬季生活采暖费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实行社会保障补贴制度。保障对象既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又要包括实际收入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收入仍然很低的低保边缘户。 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城市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应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试行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凡是没有安装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的新建建筑物,改造后方可入网。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安装、用户装修恢复费用,由财政、供热单位、用户三家共同承担。 重点推进大型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14吨以下分散燃煤小锅炉房。凡供热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下、单台供热锅炉在14兆瓦以下的供热单位,在其经营项目按供热规划进行并网改造后无条件退出供热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