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委会官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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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7:3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曼谷7月25日电】泰国初级刑事法院25日判定泰国选举委员会3名高级官员在组织今年4月大选过程中犯有渎职罪,分别判处他们4年监禁,剥夺选举权10年。 法院作出的判决认定,选举委员会主席瓦萨纳和另外两名委员在组织今年4月2日大选及随后的补选中存在非法操作行为,构成渎职罪。法院在拒绝了被告关于缓期执行判决的申请后当庭将他们拘留。 (编辑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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