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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工: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宣工集团破产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7:3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河北宣工(000923)25日公告,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下达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告公司控股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还债。

  公告显示,张家口中院于7月21日正式送达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宣工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06年7月19日申请破产还债。张家口中院经审查认为,宣工集团申请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宣工集团破产还债,裁定正式

送达并立即生效。清算组将于本周内入住宣工集团进行资产清算。

  宣工集团被宣布破产还债,留给河北宣工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当其冲的就是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破产在一定程度上使河北宣工暂时失去了股改能力。而河北宣工也于日前公告表示,无法履行于今年6月30日以前将股改材料上报深交所的承诺,股改将根据宣工集团改制进展情况顺延。

  此外,在宣工集团破产的情况下,其持有河北宣工的股权何去何从引人注目。无论是被判拍卖还债还是向其他潜在投资者转让,都将带来公司控股权的变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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