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凶手一审被判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36 长沙晚报

  本报讯(柯帆 陈泱 王婧)因与房东老板发生纠纷,浏阳青年李学前竟残忍地将房东老板的儿子杀害。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学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学前佃租刘某某的住房开理发店。2005年6月26日,李学前与刘某某因水电费发生争执,遂想通过其儿子刘志(化名)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遭到刘志的拒绝,遂起报复之心。当晚李学前请刘志吃夜宵,两人在骑车回家途中,他将车骑至一杉树山

上,趁刘志小便时,用领带从刘身后勒住其颈部,双手抓住领带向后拖,将其拖倒在地,再用右脚踩在刘的右肩上,双手使劲用领带勒刘颈部约10分钟,致刘窒息死亡。2005年7月25日,民警在广东省惠州市某网吧内将其抓获。

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