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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农民工法律援助费用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郁 在浙江省绍兴市的全市范围,农民和农民工如果寻求法律援助将免交涉案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资料查阅和复制费等。农民通过法律援助维护权益,将一路绿灯,畅行无阻。据悉,如此大幅度减免法律援助费用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

  绍兴市近日出台文件,提出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意见,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案件

涉及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财政、劳动、工商、国土、仲裁、公证、鉴定等机构要减免有关费用。行政部门要免收受援人的档案资料查询费、证明费、材料复制费等,法院、仲裁、鉴定机构收费应先缓后免,“允许受援人员缓交有关费用”,案件结案时如需受援人员负担的费用,“应予免收”。

  文件不仅缓免有关费用,在受援条件上也大幅放宽。法律援助目的是帮助困难群众打官司,因此对“困难”标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浙江省的标准是最低生活保障,即“低保”的1.5倍,绍兴市这次规定为2倍。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应芙蓉解释说,这个标准大体为每月收入340元以下,而对于农民工讨薪和要求工伤赔偿的将不审查其收入情况。绍兴市这一规定大大超前于全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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