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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防救援体系怎么搭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41 法制日报

   新闻快读

  

  消防中队只有两辆消防车,在扑救现场,两车水如果用完,就意味着战斗中没有了弹药。在陕西省渭河北岸的农村,一旦发生火灾,脸盆、水桶都是灭火器具。由于缺乏规划

,村巷狭窄,消防车无法通过。一些村子深陷越穷越烧,越烧越穷的恶性循环中。

  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该如何建立,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具体意见。

  存在问题

  □公共消防设施和专业消防力量明显滞后

  □消防法律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

  □多数农村因未建立消防规划而暗藏隐患

  “越穷困、越偏远的农户发生火灾,消防队越难以及时、有效扑救。农户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自家被大火毁之一炬。”陕西省咸阳市消防支队的一位老消防员神情凝重,“火灾背后,隐藏着农村消防的‘难言之隐’。”他说。

  几天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通过媒体公布了一组数字:2001年至2005年,全国应建7348个消防站,实有3129个,“欠账率”57.4%;还有692个县(市、旗)未建公安消防队,3.7万个乡镇专业消防力量基本空白。

  这位负责人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规定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尤其要努力填补广大农村地区专业消防力量的空白。

  农村消防到底是什么样子?7月24日,记者走访了陕西省咸阳市一些乡村和当地的消防机构。

  农村消防力量配置单薄

  地处农村的兴平市兴包集团造纸场料场发生的那场火灾,让咸阳市消防支队的一位老消防员至今记忆犹新。

  “当时几乎动用了咸阳市内以及周边县城的所有消防力量,两百多名扑救人员整整忙了一个昼夜,飞火才被扑住。3天后,大火被彻底扑灭。现场,留下一米多厚的灰烬……”

  农村企业尚且如此,农民家里发生火情又会怎样呢?

  这位老消防员回忆说,一个冬夜,泾阳县农村正在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在风中,一农户家中没来得及改造的户外老线碰撞打火,明火引燃电线下面的麦草,又借风势烧入农家。家人在返回抢救家中财物时,两人被烧伤,其中一名妇女被烧成重伤。消防队员赶到,虽全力扑救,但已“无力回天”。由此引发的农户与电力部门的官司,至今仍在持续。

  据咸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统计,2001年以来,咸阳市农村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1835起,直接经济损失682万元,火灾受伤人数23人,死亡人数16人,约有1000户3000村民受灾。

  咸阳总人口483万,有390万人属农业人口。在10196平方公里的总面积中,农村约占10150平方公里;

  咸阳市有11个公安现役消防队、4个公安专职消防队和16个企业消防队,大都分布在城市、县城和厂矿企业内部,农村没有组建任何形式的消防队伍。

  这两组数字显示:农村一旦发生火灾,首先由村民自发组织进行扑救,再求救于远在县城的消防队。咸阳农村火灾,几乎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扑灭。

  农村的消防工作由派出所全面负责监督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派出所的工作量大,警力有限,对工作很难到位。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时,因检查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不多,也很难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农村消防工作整体薄弱的状况非常突出。

  农村火灾多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直接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

  有消防规划的只有一成

  200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公安厅拟定的《陕西省农村消防工作三年规划》,按照这个规划,今年应该是该省农村消防规划的巩固提高阶段。“到年底,做到农村消防水源布点较多,消防设施的质量和数量有一定提高……所有乡镇和大部分村庄实现消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实际情况如何呢?

  据记者了解,目前咸阳市的169个乡镇中,只有十余个重点乡镇制定了农村消防规划,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

  咸阳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没有消防规划,造成隐患重重:

  许多乡镇建设,特别是一些在建的新村中,出现建筑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全,没有配套公共消防设施等诸多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地处渭北旱塬的农村,天然水资源缺乏,被形象喻为“旱腰带”,大部分县区天然池塘、湖泊、沟渠少,大部分农村没有自来水管网。

  在彬县工作了5年的一位老消防员说:“一般中队有两辆消防车,在扑救现场,两车水如果用完,就意味着战斗时没有了弹药!”

  消防队一般驻扎在县城附近,礼泉县消防中队负责人刘雪雄说,从中队驻地到最偏远的相虎镇扑救火灾,仅途中的60公里山路,就要耗时近一个小时。赶到现场时,火势往往已近末期,损失已难挽回。

  道路宽度不足也是个问题。农村建房随意性大、安全布局不合理,导致农村道路80%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部分道路宽度不足三米,消防车无法正常行驶。

  一些乡镇消火栓建设达不到规划数量,得不到及时维护、保养。遇到火灾,只能用脸盆、水桶作为灭火器具,无疑杯水车薪。

  大多村民消防知识匮乏,大部分人不清楚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内容,也说不清什么行为是属于违反消防法行为。

  与此同时,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诱发火灾的因素急剧增多,火灾起数上升与村民整体消防意识淡薄的矛盾日渐突出。

  消防执法难免“看脸”而行

  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从1995年到2005年,农村火灾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304%和15.1%;全国农村累计发生特大火灾381起,造成667人死亡、856人受伤,财产损失8.6亿元,各项指标均占同期全国特大火灾总数的30%以上。

  咸阳市消防支队宣传处处长支建义认为,从根本上改善基础薄弱的现状,解决越穷越烧,越烧越穷的恶性循环,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一个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全新课题。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还得不到落实,导致农村消防工作无法深入开展。

  更有甚者,一些县区的部分领导,通过行政手段妨碍对重点企业和招商企业的消防检查,致使消防执法进退两难。部分被保护企业连基本的手续都不健全,消防隐患排除更无从谈起。

  按照规定,消防队的人员编制、工资,以及部分配套设施,都由消防系统保证。但是,消防所需的场地和更多的资金,仍然要依赖地方财政投入。有位老消防员感慨:“消防执法难免要‘看脸’开展。”

  据了解,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由消防法和规章组成,没有行政法规。1998年施行的消防法已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尤其缺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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