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工程”:预防和建设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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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41 法制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潘振洲 闫富平 记者台建林 总预算投资4.7亿元,被中央列为“一号工程”的陕西延安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扩建工程正在建设过程中,延安市检察院从工程预算、招标起全程跟踪,有效地预防了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据悉,今年被列为中央“一号工程”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扩建工程全国共有三处,另外两处分别是江西井冈山革命旧址扩建工程和湖南韶山革命旧址扩建工程,均由中宣 部、发改委等中央有关部委投资实施的。为了确保这一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延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专门成立了“一号工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预防工作方案,派出专人进驻工地,与工程主管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针对工程招标、折迁、质量和资金使用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专门制定了《工程招标监督办法》、《工程折迁补偿办法》、《工程质量责任制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度和办法。在制定完善制度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该院为工程建设单位员工举办法制讲座,讲解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并通过发放预防知识宣传单、设立举报电话等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工程前期折迁工作已全部结束,未发生一起因折迁、征地、补偿等因素引起的上访事件,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