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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检察院推行律师风险代理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41 法制日报

  本报讯见习 记者吴晓锋 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自去年开始推行风险代理申诉制度,建议当事人与律师进行风险代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一制度的推行和尝试,对律师方来说,有助于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和服务奉献意识;对于当事人来说,提高了诉讼的积极性;对于检察机关民行工作来说,可以更好地通过受案来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积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维护司法公正。日前,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与该市7家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了《律师风险代理申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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