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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赔上37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43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范晓烨)用自己单位的3500万5年期存款单替人担保,人家向银行借了3000万。到期了没还上,银行找上门来,结果连本带利,替人家还了3700多万。

  赔大了的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把还不上钱的辽宁省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告上法庭。

  3500万“担保”兄弟单位

  2001年,省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的一笔债券到期了,但单位没有足够的资金兑付,决定向银行借款,向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求助。

  “兄弟单位既然开口了,就帮帮忙呗。”2001年4月13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农业银行签了合同,拿自己单位3500万的5年期存款单为经济技术公司进行了担保。5天后,农业银行借给了经济技术公司3000万,借款期限为2年。连本带利替人还3700万“他们连利息都给不上,又找到我们。”2002年12月27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替经济技术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还了200万的利息。

  经济技术公司的借款合同到期两年后,银行找到了担保人。2005年3月30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经济技术公司还清了银行的债。“我们前后替他们还了3749.787225万元。”

  违约金按贷款利息算“我们替他们还了钱之后,找他们要,他们每次都让我们等等。”2005年11月29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把经济技术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还钱,同时承担违约金。今年1月9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依法行使追偿权。日前,法院判决经济技术公司偿还住房资金管理中心3749万余元,同时还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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