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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港澳台居民限购1套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43 沈阳网-沈阳今报

  北京市建委于20日向各开发企业下发了紧急通知,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可在境内购自住商品房“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并于7月21日起执行。

  当天,建设部、商务部等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20日,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交易管理处下发了名为《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

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数量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该规定从7月21日起执行。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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