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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强闯省人大抓人"折射警权沦为公权附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53 温州新闻网

  四川仁寿县高家镇卫生院院长程柏林到镇政府反映情况,与人发生抓扯,仁寿县公安局对程作出拘留处罚。程柏林上访至四川省人大。省人大信访办随后通知仁寿县高家镇负责人到省人大座谈,并把程接回去。但是,仁寿县警方却趁警卫查验程柏林身份之机,强行闯进省人大“捉拿”程柏林。省人大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制止时,一位警方负责人叫嚣:“你们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吗?管不了我……”(《楚天都市报》7月25日)

  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依法上访的权利,任何人、任何国家机关不能剥夺公民的信访权利。从这起事件来看,不管仁寿县高家镇政府以及警方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失职,只要不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当事人程柏林就具有信访的权利和自由。无疑,仁寿县警方在国家权力机关强行抓捕上访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正如一位法学专家所言,这种行为,是在不当的地点、不当的时间和不当的方式实施的不当行为,是一种践踏宪法的行为,是对国家法律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公然挑衅。

  作为执法者,仁寿警方不可能不懂法律,更不可能不知道在国家权力机关强抓上访者是违法行为。那么,其为何敢于滥用权力践踏公民权利、对抗国家权力机关,公然叫嚣“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管不了我”?我以为,根子就在于该基层“警权”已经沦为地方行政公权的附庸———无视法律,无条件接受行政公权的“指派”。

  事实正是如此。带着相关法律手续前去省人大抓上访群众,说明当地警方早有“预谋”。一个乡镇派出所之所以有恃无恐与省人大对抗,只能说明其怀揣着上级领导的“尚方宝剑”———省人大信访办只是通知当地镇政府负责人前来座谈,警方为何有备而来?这是一个明证。

  在诸多警方利用法定强制权打压上访者的现实案例中,我们时时会看到“警权沦为公权附庸”的影子———为了维护地方利益和所谓的地方形象,或者唯恐暴露某些问题,个别地方政府对一些上访群众总是利用地方警力进行阻拦甚至是强行“镇压”。法律赋予警察的“警权”原本是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却沦为霸道公权随意驱使的工具,令人遗憾和沉重。

  在某种意义上说,“警权沦为公权附庸”要比警方知法犯法或者执法野蛮等问题更值得我们反思和警觉。-陈一舟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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