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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橙黄蓝”预警我省突发公共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5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7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正式颁布实施,今后,我省将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红橙黄蓝“四色”预警。

  据介绍,今后我省一旦出现地震、水灾、疫情等大规模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紧急启动。一个覆盖全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以及应急信息系统将在我省建成。突发公共事件在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将反馈到指挥平台。由指挥平台对应急物资、

人员等进行有效调度。我省还将成立专门的应急人才库,包括地质专家、医疗专家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必备的人才将组成专家组,成为应急指挥的“智囊团”。

  同时,我省将通过建立公共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系统,对常规数据的监测进行风险分析等,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并分别以颜色作为标记,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朱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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