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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指数何以与百姓感受不一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9:22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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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名专栏

  话题缘起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低位徘徊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今年上半年我国CPI同比温和上涨1.3%,涨幅比

去年同期低1个百分点;我省CPI同比上涨1.7%,涨幅较去年同期回落了1.1个百分点。可是家庭主妇们清楚地记得6月份“吃菜比吃肉还贵”,“有车一族”惊惶失措于3月至5月间隔不到两个月油价的两次政策性上调,细心的居民还发现夏天液化气用量虽然明显减少但就是不见价格大幅回落,房价虽几经调控却不降反升……涨价现象以及因此而来的“钱袋子”支出明显增加,使得消费者经济压力加重。为何政府统计部门定期公布的物价指数与百姓日常生活感受存在如此明显的心理落差?我们特约专家一议,供读者参考。

  政府统计部门定期编制和发布的物价指数,综合地反映了全社会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商品和

  服务项目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也部分地反映了不同阶层百姓所关注的某类商品价格的涨价压力

  “距离”是这样形成的

  田志峰

  CPI反映的是价格总水平变动对本地区所有居民生活费用的实际影响,不与居民个人或个别家庭的生活经验相吻合

  在统计制度里,习惯上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来宽泛地指称“物价”这一百姓耳熟能详的“话语”概念,它度量的是在一定时期内居民生活购买的一篮子商品(服务)的价格水平随着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进而反映百姓生活所面临的实际涨价压力。国际上,一般采用CPI指标来观察某个国家或地区发生通货膨胀(或紧缩)所达到的程度。在严格的分层抽样技术指导下,选定不同经济区域的物价调查网点和有代表性的商品作为样本,每月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直接调查”的方式对市场价格进行经常性调查,最后依据城乡住户收支调查资料匡算出各类商品在消费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进而加权计算得出各类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

  由此可见,目前政府统计部门定期公布的CPI客观上要反映的是价格总水平变动对本地区所有居民(或所有家庭)生活费用的实际影响,它并不一定与居民个人(或个别家庭)的生活经验相吻合。由于各居民家庭主要基于收入水平的日常生活开支模式千差万别,而各消费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化有涨亦有跌且幅度各异,因此对居民个人或个别家庭的影响肯定会有所不同。例如,某家庭在某个时期集中购买了一些价格正在急剧上涨的商品,显然这个家庭在那个时候所感受到的物价压力就会比较深刻。

  人们在心理上倾向于关注或“警惕”那些显著而直接地影响日常生活的商品价格上涨

  一般而言,人们在心理上倾向于关注或“警惕”那些显著而直接地影响他们日常生活的商品价格上涨,而对平价或降价商品的反应则往往是“视而不见”,这也就容易造成人们用部分商品的涨价事实来想当然地“以偏概全”,得出整个市场物价总水平都“应该是”在上涨的错觉。比如,近年来各地市场上粮食、猪肉、鲜菜、居民用水、用电、液化石油气等商品价格纷纷上涨,由于这些生活消费品几乎都是人们每天都要消费的“刚性”商品,与百姓生活特别是“口袋子”支出息息相关,因此其价格的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足够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与此同时,已走进千家万户的移动电话、家庭电脑、轿车和旅游产品等总是以“特价”、降价的姿态呈现在消费者眼前,让人们充分享受了科技进步、市场竞争、经济增长所带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对此人们却“熟视无睹”。

  不同的消费者往往从各自熟悉的类别商品个体指数角度对CPI作出判断

  不同的消费者往往会根据各自的体验、从各自熟悉的类别商品个体指数角度作出“物价涨幅应该如何”的判断。从公布的统计数据看,上半年广东CPI虽然持续了2003年以来的上涨势头,但同比涨幅仅为1.7%,这个物价总指数明显低于人们同期的实际生活感受和心理预期。因为家庭主妇们清楚地记得6月“吃菜比吃肉还贵”,“有车一族”惊惶失措于3月至5月间隔不到两个月油价的两次政策性上调,细心的住户还发现夏天液化气用量虽然明显减少了但就是不见其价格大幅回落,于是人们自然而然就作出惊人的“一致性”判断,认为这个物价总指数没有准确反映出市场实际的涨价情况,因此也就大失所望、纷纷质疑,甚至产生“被欺骗”的感觉。

  在现行CPI调查目录中,居民消费商品(服务)按用途划分为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总共263个基本分类,而鲜菜、汽油、液化气仅仅是其中的三个基本分类。显然,这些属于基本分类的个体物价指数比较准确、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的涨价情况和不同阶层居民生活的切身感受,它们对CPI的持续走高实际上也有一定的“贡献率”,但不能将二者简单地划上等号。

  不能将反映百姓生活压力的全部责任都强加到最终消费环节的价格指数变化上

  物价指数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还与近年来各地普遍发生的“看病贵”、“上学贵”尤其是“住房贵”密切相联。CPI不是万能的,现行CPI体系已经(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某个时期医疗价格、教育费用和居住价格总水平的相对变动情况,至于价格本身的高低、具体的消费类型、消费档次、消费数量,是CPI这个统计指标所“鞭长莫及”的。因此,不能将反映百姓生活压力的全部责任都强加到最终消费环节的价格指数变化上,或者将二者放在一块进行简单比较和评价,生活负担和生活压力在很多情况下有CPI之外的因素在起作用。

  客观地说,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定期编制和发布的物价指数,综合地反映了全社会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也部分地反映了不同阶层百姓所关注的某类商品价格的涨价压力。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

  目前的CPI统计虽然有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居民消费价格,但还没有反映不同的消费层次

  或收入阶层差异的分类CPI指标,而这对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决策却非常重要

  CPI统计也有局限

  唐碧海

  造成目前CPI统计数据与人们的感受有较大差距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对CPI概念的不同理解

  对CPI概念理解的不同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于什么叫居民的消费支出理解有差异。居民的支出可以分为消费支出与投资支出,CPI统计的是居民消费支出项目的价格变动。哪些支出项目属于居民消费,哪些支出项目属于居民投资,很多时候,人们并不容易区分。这里最关键的焦点就是居民购买住房的支出是否属于居民消费,如何统计居民的居住消费及其价格变动。按照我国目前的统计体系,购买住房属于居民投资支出,因此住房价格不直接进入CPI的统计,而是间接地通过如租金、购房利息支出等指标对居民的居住消费价格进行统计,这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有些人认为这样的CPI没能反映目前部分地区住房价格大幅上涨、新购房居民负担加重的事实。实际上按照目前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我们另外还有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可以反映这方面的价格变动。

  二是对于全国CPI是一个宏观平均的统计指标的理解有差异。全国的CPI是通过某种加权平均的计算步骤而得到的,包括对不同地区、不同消费品和服务、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消费阶层等多个维度的平均。人们往往容易误认为全国的CPI就是大部分人对物价变动的普遍感受,而这只有在大部分人的消费结构相似,或者价格上涨的项目是大部分人都有一定消费量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实际上由于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较大,消费结构差异也很大,加上目前价格上涨较大的是油品、住房等项目,使得有车族和近期购房族普遍感觉CPI与他们的感受差距很大。这与过去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导致的CPI上涨不同,粮食是每个地区、每个时段、每个阶层的每个人都离不开的消费支出项目,油品仅直接影响到有车一族,房价的上涨仅直接影响到近期购房者,它们对全国的CPI影响是不同的。

  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即使某方面的价格指数是下降的,居民在某方面的支出也会由于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而增加。如相同型号的手机其价格不断下降,同时市场又推出新的价格更高的手机型号,居民平均购买每部手机的支出可能会上升,但手机价格总体上却由于低端手机降价而拉动CPI下降。这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主动的成分,也有被动的成分。如在居民住房消费选择过程中,如果合适地段的住房供应只有高端的住房,低端住房都在偏远的不合适地段,居民则容易被迫提高自己的消费层次。被动型的消费结构升级更加容易引起人们的感受与CPI差距拉大。

  人们对价格的不同变动方向的敏感度有差异

  当价格上涨的时候,人们感到了支出压力,表达意见的愿望也较强烈;而在价格下降的时候,人们虽然得到了利益,但表达这种喜悦的意愿却没有那么强烈,人们显得相对安静得多。因此人们往往容易忽视价格下降的影响,却很重视价格上涨的影响。

  CPI统计的局限性

  目前的CPI统计也还存在一些缺陷。如目前的CPI统计虽然有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居民消费价格,但还没有能反映不同的消费层次或收入阶层差异的分类CPI指标,而这对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决策却非常重要。被统计的消费品在新型号与旧型号转换时的价格衔接上还有较大漏洞,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类似于IT类产品在新上市期间定价都特别高,故意为今后降价促销留下很大的空间,通常CPI统计很容易造成这类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过大问题;第二种情况是类似一些药品,通过更换包装、更改药名、更改剂型和配方等方式,以新产品的名义达到抬高价格的目的。如果我们的CPI统计不够细致,就很容易受骗,以为价格没上涨,实质上价格已经大幅上涨,还误以为是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升级了。另外,目前我国的CPI统计在消费支出项目的确定、各类型支出项目的权重调整等方面的科学合理性、公开透明性也有待进一步改进。这些不足也是造成CPI统计数据与人们的感受产生差异的原因。

  CPI是我们判断宏观经济是否有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的关键指标。虽然目前有温和的通胀,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压力也很大,但是从多年来增加居民消费的努力和难度、大量商品供过于求、外贸出口遇到国外的种种障碍看,通缩的风险依然挥之不去。

  作者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

  我国CPI的编制严重滞后于现实的经济生活,滞后于国际CPI编制科学的发展

  CPI指数体系亟需重构

  易宪容

  国家统计局公布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3%。但是,央行的多次调查显示,对CPI,民众的真切感觉恰恰相反,是物价上涨幅度很大。居民对“物价过高”判断的占比升至24.4%,较上季提高2.3个百分点,物价满意指数降至12.1%,比上季下降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对物价上涨反应强烈。CPI走势为什么与民众感觉相背离?这可能与目前中国CPI编制质量不高有关。

  CPI编制滞后于经济制度、经济条件、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

  目前,CPI指数统一执行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八大类”体系,即指数的构成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每个大类中又包含若干个具体项目,总共有二三百项。

  国家的价格指数编制系统从1950年代就开始,无论是从经验还是历史数据上来说,都有相当的科学性。但是,如果把从1950年到2005年分为两阶段,那么1978年以前计划经济下的经验与历史数据与后来市场化的数据与经验基本上是断裂的,完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的数据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其连续性的意义不大。即使是以改革开放后的1978年为界,那么从1978年到2005年近30年的时间里,整个经济制度、经济条件、经济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变化的现实经济生活面前,CPI数据编制的滞后与非科学性早就是不争的事实。

  CPI编制不公开、透明,容易招致民众对CPI的质疑,也不利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决策

  如上面所说,为什么官方的CPI与居民的实际感受差距很大?如果我们假定官方的CPI编制是科学的、数据质量较高,那么多年来社会所希望的把CPI编制过程与程序、样本的取得、不同消费品的权数等公开化、透明化,为什么就是无法实行?CPI编制不公开、透明,既容易招致民众对CPI指数的质疑,也不利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决策。

  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要建立在实际的国情基础上

  国家统计局曾强调,我国的统计数据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与国际惯例接轨没有什么错,但这种接轨如果不能建立在实际的国情基础上,不能够反映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那么这样做不仅不是与国际惯例接轨,而是教条主义照本宣科。比如,为什么目前城市居民消费比重较大的教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住房消费、通讯与交通消费等无法正确地反映在CPI编制中呢?在发达国家,这些方面在CPI中的权数与类型都有很大变化。比如,美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就包括了能源、汽车贷款消费、休闲娱乐、宠物、运动器材、俱乐部会员卡、新汽车、私人交通等,而且它们的消费价格指数也是随着经济生活的变化而变化。但中国上述各项消费价格上涨如此之快,为什么就不反映在我们的CPI中?这只能说明CPI的编制与现实经济生活脱节。还有,近来居住类消费在快速上升,但不仅计算基数有问题,而且其权重与国际接轨相差很远(中国的居住类权重为14%,美国达38%)。一种不能够反映现实经济生活的指数,其对经济生活的解释力肯定是十分弱的。

  近几年来,我一直认为目前国内许多经济问题之症结,是低利率政策。央行为什么不调整过低的利率?这里既有央行货币政策的思维仍然陷于传统之中,也有通货膨胀数据质量不高而导致对现实经济形势的误判。现代央行货币政策调整已经不是那种逆风而动(即根据已经出来的经济数据出台相应的货币政策工具)的传统思维,而是采取中性的货币政策(即尽量减少货币政策工具的出台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更强调的是前瞻性),所参考的数据并非仅是CPI的变化(还包括资产价格的变化)。因此,在国内资产价格(房地产价格与股市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下,CPI上涨不快也不应成为利率不升的理由。目前中国的CPI体系质量问题不小,我们只要看国家统计局在《中国经济景气月报》所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的数据,就知道其与实际有多么脱节。如2005年居民的居住消费为808元(有房租、水电、物业费、房屋修理等与居住有关的消费,自己购买房子也要算虚拟房租)、交通和通讯996元(包括个人汽车消费、出租车费、火车飞机等用于交通工具出行费用,手机、家用电话、上网等),不要说CPI体系的权重不合理,就是以这样完全脱离实际的居民消费支出来计算CPI,得出什么结果也是可想而知了。

  总之,目前CPI编制严重滞后于现实的经济生活,滞后于国际CPI编制科学的发展。用这样的数据进行判断与决策,可能成为经济决策失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研究员

  链接

  国家统计局:CPI编制方法是科学的

  针对有人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和数据质量提出的一些疑义,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今年3月30日明确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是科学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国从1953年就开始编制价格指数,在编制价格指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CPI的编制工作始于1984年。经过数次改革,目前,我国CPI的调查方法、计算公式、权数的获取等均已比较成熟,CPI编制在世界各国中处于前列。

  目前,我国CPI的调查内容分为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共263个基本分类(国际分类标准),约7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主要是根据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模式、消费习惯,参照抽样调查原理选中的近1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城市近5万户,农村近7万户)的消费支出数据,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确定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在不断变化。为此,我国的CPI权数每年都作一些小调整,每五年作一次大调整。”这位负责人指出,可以说经过20多年实践检验,我国CPI的编制方法是科学可靠的,数据反映了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为我国价格体制改革、宏观经济调控、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500多个市县、50000多个调查网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全国调查系统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直接调查方式,由近3000名专职物价调查员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贸市场和商店现场采集价格资料。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至少每五天调查一次价格,从而保证了CPI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

  房价不直接纳入CPI原因有二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表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只能反映与居民当期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不能反映房地产和股票等资产类价格的变动。

  之所以不能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CPI统计中,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

  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事实上,如果真的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直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由于商品住宅的投资性质,特别是金融投资性质,其决定因素太多(包括市场投机因素),极易引起波动,这必将导致CPI的大幅波动,这对于我们观察宏观经济形势,对于我们根据CPI决定工资和养老金等补贴的变动等都是极其不利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居民居住消费价格的变动不需要在CPI中得到反映。恰恰相反,目前我国和世界各国的CPI都包括了居民居住消费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居民住房的房租、水、电、燃料、购买商品住宅贷款利率、住房维护修理费用、建房及装修材料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特别是房租的变动,可以反映居民居住消费价格变动的情况,至少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是这样。

  图:

  郭长荣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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