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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青海积极贯彻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用最严格的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9:34 中国环境报

  梁隽 王晓泓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贵州、青海等地积极行动起来,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贵州省要求,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要从4方面入手,确保“十一五”全省水环境保护

目标的实现。一是要加强饮用水源污染综合整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障饮水安全,认真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完善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二是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切实抓好乌江、赤水河、清水江、三岔河、北盘江等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煤炭、化工、冶金和造纸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力度,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和零排放;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四是大力推进农村水污染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整脏治乱”行动,加大对乡镇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禽畜和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力度,实现规模化禽畜养殖场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青海省提出,要抓好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认真在湟水河流域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抓好污染源定期监测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企业排污行为,降低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同时还要实行最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措施,不仅要实行浓度控制,而且要按照总量控制要求,逐年削减排污总量。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审批,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查,并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不得新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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