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杀“情敌”误伤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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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06 武汉晚报 |
汉网消息(记者万勤通讯员吴声龚述实习生金培雅)偶遇妻子与别的男人一起逛商场,醋意大发之下在商场大厅持剪刀追杀“情敌”,却误将一位76岁老人的手掌刺穿,昨日获悉,青山区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今年36岁的徐某家住青山,去年6月19日17时许,他和“斌斌”经过青山钢花中商平价商场时,无意发现其妻正在和一男子逛商场,徐某醋意大发,当即从附近的摊点上拿起一 把剪刀,伙同“斌斌”追赶那男子。在追赶过程中,徐某用剪刀刺向那男子,不料一刀刺空却误将男子旁边的76岁老人梁某左手掌刺穿,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9级伤残。青山区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2万余元。 |